邮政机要通信保密规定全文是什么?
第十条强调要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通信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有关保密法规,树立牢固的保密观念,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监听或窃听通话内容,如果偶然触及秘密内容,不得记录或谈论,更不准外传,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十条强调要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通信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有关保密法规,树立牢固的保密观念,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监听或窃听通话内容,如果偶然触及秘密内容,不得记录或谈论,更不准外传,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重点其实不在条文本身,而在执行。所谓“偶然触及”,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界限,所以核心还是靠人的自觉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