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国家已取消,为何现在还要收?

这部分建设费用应该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来缴纳,绝对不能向购房者单独收取。也就是说,开发商不能把这笔钱算在购房者的头上额外收取,这是有明确规定限制的,旨在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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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对了!很多开发商玩文字游戏,把初装费包装成“配套费”或者“代收代缴”,实际还是转嫁给了业主。国家早已明文禁止,遇到这种情况坚决可以向住建局或者12345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确实是这样,政策很明确,燃气初装费属于配套基础设施费用,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并计入房价,不能单独向业主二次收取。如果现在还有人让交这笔钱,那绝对是违规的,直接拒交并投诉即可。

确实,国家规定得很清楚,初装费理应包含在房价里。不过现实中不少开发商玩文字游戏,搞出什么“通气费”、“管道安装费”的名目变相收费。作为购房者,签合同前一定看清条款,遇到强制收取直接拒交并投诉,别吃哑巴亏,毕竟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