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特点是保教结合,这是由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决定的。学前期儿童身体器官和系统尚未发育成熟,因此教育必须在保育的基础上进行。这并非简单的照顾吃喝拉撒,而是强调“保中有教,教中有保”。教师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寓教于养的方式,既照顾幼儿生活又实施教育,从而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地发展,这与保姆式的单纯照料有着本质区别。
学前教育具有哪三个特点?
第三个特点是启蒙性。学前教育不追求系统知识的传授,而是注重启于未发、适时而教。教育内容基于幼儿的生活实际,具有生活化和基础性的特点,旨在保护幼儿幼嫩的成长潜力,促使其茁壮成长。无论是专门的教学活动还是日常的游戏、进餐等环节,都旨在提供粗浅且易于理解的知识,为未来的学习打下初步基础。
学前教育的第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其非义务性。这意味着幼儿入园并非国家强制要求,而是完全基于家长自愿的原则。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家庭条件以及个人意愿,自由选择是否送孩子去托儿所或幼儿园,以及选择哪一所机构。与九年义务教育不同,学前教育在时间安排和参与方式上都更加灵活,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