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管理规定是什么?
在具体管理和业务开展方面,同级区域内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以及残联,需要共同承担起责任。这些单位共同负责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相关业务运作及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
在具体管理和业务开展方面,同级区域内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以及残联,需要共同承担起责任。这些单位共同负责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相关业务运作及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
这个多部门协作的机制倒是挺实在的,毕竟残疾人维权涉及的领域太杂了,光靠残联或者司法一家确实搞不定。法院、民政、人社都卷进来,说明政府是动真格想打通堵点。不过这种联合办公最怕的就是“扯皮”,希望后续能有具体的流程落地,别让窗口变成“踢皮球”的站点,那就真讽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