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号码管理条例是什么?
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对码号使用者的义务做出了规定。码号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启用所分配的码号,并基本达到预期的服务能力。同时,要有效地使用码号,并按照电信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告使用情况,接受监管。
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对码号使用者的义务做出了规定。码号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启用所分配的码号,并基本达到预期的服务能力。同时,要有效地使用码号,并按照电信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告使用情况,接受监管。
这规定挺务实的,防止了运营商“占着茅坑不拉屎”,把好资源空转着。不过定期报告这块,执行起来会不会增加企业不少行政成本?毕竟现在合规要求越来越细了。
这就跟领了号不占茅坑一样,既然分配了就赶紧用,别在那儿占着资源晒太阳。还得定期交“作业”汇报使用情况,看来这码号也不是白拿的,随时接受监管,合规操作是底线。